黔南抽水蓄能電站2023年至2024年水泥采購第2號澄清回復
各潛在投標人:
本項目收到潛在投標人提出的澄清,現(xiàn)就有關澄清問題答復如下:
問題一:專用合同條款3.2.1 結算單價的計算公式如下:
結算單價=合同單價+出廠單價或出廠單價調整值+綜合運輸費
因為合同單價=出廠單價+綜合運費,這里是否應改為
結算單價=合同單價+出廠單價調整值(如有)
答:專用合同條款3.2.1 結算單價的計算公式修改為:結算單價=合同單價+出廠單價調整值(如有)。
問題二:投標須知前附表3.2.3 (4)基期參照價(含稅):由招標人采集招標公告發(fā)布之日前 30天,以《中國水泥網》所發(fā)布的 P.O42.5 水泥平均價格確定。
基期參考價沒有告知數值。
答:基期參照價(含稅)修改為:由招標人采集招標公告發(fā)布之日前30天內,具體以《中國水泥網》發(fā)布的黔南抽水蓄能電站項目所在市(州)地區(qū)P.O42.5水泥散裝和袋裝參考價的平均價格確定。
本項目散裝P.O42.5水泥基期參考價:362元/噸,袋裝P.O42.5水泥基期參考價:382元/噸。
問題三:招標代理費以中標金額為計算基數,參照國家計委計價格[2002]1980號文,貨物類招標費率標準計算后下浮20%收取。
是否有具體計算方式?
答:具體計算方式詳見國家計委計價格[2002]1980號文。
本項目現(xiàn)對招標文件作出澄清,澄清內容詳見附件,招標文件以澄清后版本為準。上述澄清內容不影響投標人編制投標文件,開標時間不予延期。
貴州貴財招標有限責任公司
2023年10月25日